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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發生緣由: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裁處本公司違反水污染防治法,罰鍰新台幣39萬元整

鉅亨網新聞中心

1.事實發生日 :104/08/21

及環境講習2小時。

第三十四條第21款

信用貸款個人信貸

7.其他應敘明事項:無。

3.處理過程:已依規定改善完成。

4.預估可能損失:罰鍰新台幣39萬元。

5.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信貸之金額:無。

6.預計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:已依規定改善完成,並加強人員教育訓練和宣導。

凌昇科:公告本公司因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事宜

內容來自YAHOO新聞

新聞來源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凌昇科-公告本公司因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事宜-080628774.html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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